去年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证监发〔2020〕40号文,REITs试点工作正式开展,文件要求试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优质项目。此后,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又相继出台了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试点早日落地,国内先进城市积极跟进,陆续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例如“北京REITs十二条”、“上海REITs二十条”、“成都REITs十条”等。

 

 

北京REITs支持政策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29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促进北京市基础设施REITs产业发展的12条措施。北京在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领域形成了类型丰富的优质资产,总规模超过2万亿元,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实现良好投资回报且具有一定增长空间,如果按照标准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发行,至少可盘活2000亿元至6000亿元。

 

创新举措培育优质资管团队,大力吸引内外资优质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入驻北京,支持市属企业申请相关金融资质,对在北京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公募基金管理人在享受现有政策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在培育产业生态,打造产业发展“助推器”方面,强化专业服务,鼓励优质中介机构积极拓展REITs业务,通过兼并重组、联营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畅通融资循环,通过战略配售主动引入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年金等长期资金,促进基础设施REITs产品与资金风险收益要求有效匹配,发挥REITs二级市场流动性优势,为投资者进入和退出投资提供有效途径;在全国率先打造REITs产业联盟。

 

在完善政策保障,强化产业发展“催化剂”方面,高水平打造产业集聚区,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给予办公用房租赁、装修补贴;高标准培育引进专业人才,并在房屋租购、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结合其贡献程度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全方位鼓励企业参与REITs试点,创新财税奖补、国有企业考核指标等政策措施,对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补贴,在现有税收政策框架内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并将基础设施REITs发行规模作为降杠杆措施纳入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调动企业参与试点积极性。

 

 

上海REITs支持政策

 

“上海REITs20条”主要涵盖六大部分。

 

一、 依托金融中心优势,加快打造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提出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上交所开展业务、支持公募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扩大产品投资者、发展专业服务、加强配套政策支持等6条政策措施。

 

二、 发挥长三角一体化优势,强化长三角基础设施REITs联动发展。提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鼓励跨区域项目合作、建立产业联盟、召开长三角REITs论坛等4条政策措施。

 

三、 优化项目运营管理,持续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出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强化新增投资与盘活存量挂钩等2条政策措施。

 

四、 加强项目梳理初储备,挖掘基础设施存量资源。提出建立项目储备库、鼓励国企参与等2条政策措施。

 

五、 完善项目遴选审核,建立健全项目申报绿色通道。提出了鼓励项目申报、完善申报流程等2条政策措施。

 

六、 强化组织保障和风险防范,推动基础设施REITs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出了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国家层面支持政策、加强风险防范等4条政策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在支持上海REITs发展的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多项接地气的举措。如对在上海市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公募基金管理人,对其开办和经营给予持续性支持,并鼓励落户所在区和园区给予配套支持和奖励。同时,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直接落户等。

 

具体来看: 一是创新专项支持政策,为支持上海市基础设施REITs发展“量身定制”的政策。如提出设立上海REITs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上海市相关原始权益人、专业服务机构、基础设施REITs资产受托运营管理企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展基础设施REITs业务,对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上海市原始权益人、注册在上海市的基础设施REITs资产受托运营管理企业等,通过上海REITs发展专项资金,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二是用好面上支持政策。将上海市相关领域现有政策的覆盖面,扩大到基础设施REITs。

 

在金融方面,提出对在上海市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持牌公募基金管理人,通过上海金融发展资金对其开办和经营给予持续性支持,并鼓励落户所在区和园区给予配套支持和奖励;鼓励各区对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中介费用予以适当补贴;支持优质基础设施REITs项目积极申报上海金融创新奖。在人才方面,提出支持基础设施REITs优秀人才积极申报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 在落户方面,提出引进一批具有丰富金融管理和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经验的基础设施REITs领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及优秀团队成员可按规定办理直接落户;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原始权益人高管团队成员,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办理直接落户支持。

 

三是用足国家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政策在上海市率先落地。如提出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工作。

 

同时,为支持基础设施REITs发展,结合首批试点项目经验,据了解下一步国家层面也将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为此“上海REITs20条”提出今后要率先落实国家层面出台的各项基础设施REITs支持政策。

 

 

苏州REITs政策支持

 

苏州市政府会上正式发布了《关于苏州市推进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简称“苏州REITs十条”),明确了苏州市REITs发展的重点领域范围、工作方向和主要落脚点,重点出台了十条主要措施。

 

最新发布的苏州REITs十条主要措施为:

 

1. 聚焦高质量产品培育,构建和完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库管理机制;

 

2. 鼓励市域内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整体打包发行REITs产品;

 

3. 研究设立政府引导、市域统筹的基础设施REITs产业投资基金;

 

4. 强化新增投资与盘活存量资产有机结合,建立REITs项目投资良性循环机制;

 

5. 加强基础设施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的培育引进;

 

6. 壮大苏州市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

 

7. 完善苏州市基础设施REITs专业服务体系;

 

8. 构建基础设施REITs领域人才引育平台;

 

9. 加大优质产品推介力度,鼓励引导各类机构和长期资金投资REITs产品市场;

 

10. 发挥财税政策激励引导作用。

 

对于“苏州REITs十条”重点和特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重点突出REITs项目储备和产品培育;

 

二、研究设立市域统筹的REITs产业投资基金;

 

三、强调新增投资与盘活存量资产的结合;

 

四、实施财税政策激励。

 

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REITs工作,积极推进项目试点和专题研究,成立了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金融监管局、东吴证券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今年6月,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项目作为首批9个试点项目之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成都REITs政策支持

 

2月28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成都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十条措施》,标志着自去年4月中国基础设施REITs拉开序幕以来,这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具正式落地成都。具体如下:

 

1. 建立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库

 

2. 加大财政税收政策支持REITs发展力度

 

3. 鼓励申办基础设施REITs公募基金管理人资质

 

4. 加大优质基础设施REITs产品推介力度

 

5. 实施基础设施REITs人才振兴计划

 

6. 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转型发展

 

7. 支持基础设施REITs企业集群发展

 

8. 培育和壮大基础设施REITs中介机构市场

 

9. 加强基础设施REITs行业自我管理

 

10. 建立基础设施REITs协调机制

 

加大财政支持REITs力度

 

《成都REITs十条》中多处用到了“加大”和“鼓励”两个词语。例如,成都明确将加大财政税收政策支持REITs发展力度。

 

措施明确,对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原始权益人,可按其融资规模的0.5%申请一次性激励补助,单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基础设施REITs的专项计划管理人,可按其实现融资规模的0.05%申请一次性补助,单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列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项目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支持REITs管理机构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成都将鼓励申办基础设施REITs公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属机构、在蓉企业通过新设、收购或参股等方式申请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资质并开展相关业务,大力吸引内外资优质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入驻成都。对注册在成都市金融产业功能区的境内外公募REITs基金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可申报按其注册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对本地企业收购市外REITs金融机构,实缴资本金增加额或收购交易额达5亿元(含)以上的,可申报按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成都还将加大优质基础设施REITs产品推介力度。建立多渠道资金募集体系,通过网上发布、线下推介、专场见面会等方式,推动银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政府产业基金等金融机构及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参与REITs产品战略配售,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QFII、RQFII等通道参与基础设施REITs产品投资,鼓励有资质的在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基础设施REITs产品。保险资金投资成都市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等领域,可申请按照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成都还将实施基础设施REITs人才振兴计划。建立REITs高端人才引进机制,着力引进一批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基金管理和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高端人才。鼓励引进的高端人才在蓉安家落户,经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时发放“蓉城人才绿卡”,提供“一对一”政务服务、成都银行个人贷款利率优惠、市属指定三甲医院“优先窗口”服务、享受子女入园入学等相关政策。

 

从另一方面,成都将鼓励申办基础设施REITs公募基金管理人资质;还将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转型发展,鼓励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资本结构、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提高优质基础设施运营资源整合能力,加快向基础设施专业运营商转型。

 

积极引进REITs关联人才

 

作为新生事物,人才优势是抢占先机的关键。根据《REITs十条》,成都将实施基础设施REITs人才振兴计划。通过建立REITs高端人才引进机制,着力引进一批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基金管理和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高端人才。鼓励引进的高端人才在蓉安家落户,经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时发放“蓉城人才绿卡”,提供“一对一”政务服务、成都银行个人贷款利率优惠、市属指定三甲医院“优先窗口”服务、享受子女入园入学等相关政策。

 

成都还将鼓励该市企业、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培养一批基础设施REITs本土适用人才。强化人员培训交流,采用线上+线下、综合+专题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实操水平。

 

成都还将培育和壮大基础设施REITs中介机构市场。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ABS管理人、信托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咨询顾问等中介机构做大做强,通过“政府搭台、机构唱戏”的方式,积极做好中介机构与基础设施REITs项目的对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