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了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会议还带火了一个词“三次分配”,比如:“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接下来“公平分配”将成为主流,会议刚刚过去几天,“共同富裕”就已经从文件走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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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同富裕?它和平均主义沾边吗?

 

对此,政信投资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何晓宇强调,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也不是劫富济贫,更不是平均主义,是制度保障下的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央财第十次会议提出来的,会议对“共同富裕”的第一个补充定义就是“共同富裕不是均等富裕”,这种把“共同富裕”说成是平均主义的言论,就是明目张胆的歪曲官方文件。

 

何晓宇分析,共同富裕有两个目标,一个是“保底”,另一个是“提高”。“保底”就是为所有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让民众摆脱对衰老、失业、疾病和匮乏的恐惧。“提高”就是提升民众的收入能力,让所有人能够依靠自己的能力获得更多的收入。换言之,共同富裕不是要把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拉下来,而是要把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提上去。

 

共同富裕下,“居者有其屋”指日可待

 

人民日报曾经针对房地产的共同富裕发表过评论文章,其中提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说到底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最终要紧紧围绕共同富裕这条主线展开。 从现在的房地产发展趋势看,一方面在削弱房地产投机暴富的逻辑,另一方面也在保障普通百姓的安居乐业。让这种差距逐渐缩小化,未来楼市调控必将朝着“居者有其屋”的目标进发。 具体来看,比如“头部城市”的一线高价学区房,这种不符合时代主题的畸形产物,一定会被解决掉。房子首先要回归居住属性,其次才是金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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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有助于共同富裕

 

其实“共同富裕”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而“三次分配”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与二十多年前提出的老概念不同,新时代的“三次分配”中,初次分配是在国家牵头的反垄断下追求效率,这与过去的“由市场按照效率优先分配”不同,如今大企业的“规模”就等于间接“封杀”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反垄断”能激发更多新兴企业出现,也让小企业更具创造力。

 

垄断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导致效率损失并影响公平,各国政府会针对性地实施反垄断措施,19世纪至今先后形成了三轮反垄断浪潮。 第一轮反垄断针对资源优势形成垄断的巨头,始于19世纪末,伴随一战开始暂告段落,本轮反垄断源于巨头肆意并购、垄断价格以及压榨劳工引发的社会矛盾,最终以多个巨头的拆分为尾声。

 

第二轮反垄断针对拥有技术优势的科技巨头,始于二战后,于80年代迎来高潮,伴随2000年美国互联网泡沫到来告一段落。 当前我们正处于第三轮反垄断浪潮中,主要针对拥有数据要素优势的数字经济巨头。近两年,谷歌、Facebook、亚马逊等数字经济新型巨头的崛起引发的价格垄断、恶意收购以及数据隐私滥用等问题引发关注并在全球范围内先后遭遇反垄断调查,国内数据平台的反垄断问题也成为近期关注的焦点。

 

何晓宇认为,反垄断对促进共同富裕有重要意义。促进更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改善行业竞争格局,有助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再投资,释放经济活力,也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良性发展,形成不同经济部门的良性循环,改善我国发展不充分和不平衡的问题,从而推动共同富裕。

 

富人回报社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招商银行联合贝恩公司发布的《202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达262万人;预计到2021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将接近300万,而这部分人掌握的可投资资产总规模接近84万元亿人民币。

 

​而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21世贸港珠澳口岸城——胡润全球富豪榜》显示,中国拥有10亿美元的企业家达到1058位,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拥有1000位已知10亿美元企业家的国家。

 

对此,政信投资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何晓宇表示,富人关怀社会、崇尚公益、接济弱势群体有利于缓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这对富人又是最大的安全。富人的责任与安全其实很难分开,就像守法与安全互为依存道理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