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由中国政信研究院、政信产业联盟联合主办的“政信微论坛”线上直播开讲。本次“政信微论坛”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PPP研究中心咨询部主任邹晓勇先生为大家深度解读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号,简称“15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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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晓勇表示,“15号文”基本保持了银保监会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一以贯之的政策精神,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底线“。因此,要从监管层面有序的排除隐患,逐步有效化解城投债务风险。

 

“15号文”强化风险管理,对城投公司长期利好

 

邹晓勇表示,“15号文”强调对风险管理的强化。

 

首先,是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方面。“15号文”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现客户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将终止提供融资,已签订融资合同的终止提款”,“对承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客户,银行保险机构还应遵守以下要求:一是不得新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性质的融资。二是不得为其参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

 

其次,是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方面。“15号文”要求优先化解期限短、涉众广、利率高、刚性兑付预期强的债务,防范存量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承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对应资产清楚、项目具备财务可持续性、化债方案明确且切实可行、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到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可适当延长期限,探索降低债务利息成本。

 

再次,是监管监测方面。“15号文”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体系。各银保监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辖内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不能按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未能按期偿还的,要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及时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采取措施及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风险,并及时报告银保监会。

 

邹晓勇称,“15号文”旨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风险管理,并规范城投公司的公司治理及投融资行为,长期来看利好市场的健康发展。

 

城投公司本质上是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所融资金是用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为地方的发展提供保障,实质是承担了政府的部分投融资职能。

 

邹晓勇提醒,决策层也在政策上留有一定的回旋空间,不希望出现烂尾工程,所以对现有项目是比较照顾的。“15号文”指出“在严格依法合规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的基础上,对必要的在建项目允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提前下,继续提供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综合来看,城投债依然是风险相对较低的理财投资产品。

 

据了解,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名义上虽是企业债券,但发行单位是政府直属企业,安全性相对于一般企业债更高。城投债包括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2014年至2019年,我国发生的实质违约债券中,国企债券金额占比仅15%,远低于其他性质股东背景的企业。而政府融资平台的违约率又是国企的十分之一,截止到目前,还没有出现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实质性违约。平台公司最大的风险就是延期兑付风险,但是,全国仅仅发生几例,且都在三个月内兑付完毕。究其原因,从地方政府生存和发展要求来看,地方政府违约成本极高。一旦有融资债务违约,再融资基本中止,当地政府还债、投资建设停顿,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地方政府会谨慎履约。

 

目前城投仍旧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实施者,“十四五”期间政府仍旧会通过基建、新基建稳增长,出台了许多针对于此的鼓励政策,除了地方债以外,城投债仍旧是支持地方产业发展的重要融资方式,也会受到市场热捧。因此“15号文”对城投平台形成的压力,能够促使城投平台减少对政府依赖,调整自身风控,更好地进行市场化转型,从长期来说,当前的政策调整,长期来说对城投平台是利好的。

 

政信金融助力地方债务化解

 

国务院及财政部均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TOT、ROT等方式改造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减轻财政债务压力,腾挪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对于政府的增量债务,“借新债还旧债”只能短期缓解财政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政府债务状况。可以利用政信金融模式,利用创新型金融产品,为地方基建提供投融资服务,提升地方平台发展的能力和效率。

 

政信金融从多个角度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有效化解地方债务压力。

 

由政府主导的投融资项目具有短期内资金缺口大、公益性强、现金流有限、需要筹建工程管理团队及专业运营团队等特性,使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大、运营能力差等诸多不足。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可以克服传统投融资模式的限制,通过专项债+社会资本形成结构化融资,对于各方都能降低风险,减轻压力。

 

当政府缺乏土地开发资金或者管理经验的时候,可以选择企业共同来进行开发,并负责项目的运作实施。双方共同入股参与土地开发,并按照各自投资股份的比例来分配未来的土地开发收益和分摊投资风险,大大降低政府的支出压力。

 

发展地方政信金融的实质是改善地方国企的资产管理方式,根本目的是增进民生福祉。与地方政府合作发展政信金融,要立足长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